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参保工作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3-10-09浏览次数 :

各分工会

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是针对在职职工的全国公益性互助保障活动,是工会组织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有效提高职工抵御风险能力的工作载体。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和省总工会关于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要求,省教科文卫体工会2022年首次组织开展了直属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受到广大教职工的欢迎。

我校作为省教科文卫体工会会员单位,学校2022年按照缴费金额40%比例给予参保经费支持,共计支出48768元。截至目前,我校受益人数共计10人,已受益保险理赔金额共计32896元,个人单笔最高理赔金额达28645元。

2023年我校将继续组织学校教职工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参保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保方式

工会统一组织,教职工自愿申请,以各分工会团体投保方式参加。

二、参保对象

我校在职健康,且参加我省境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教职工(含正式职工、人事代理职工、聘用制职工、集体进校服务职工),年龄在60周岁以下196311月1日(含)后出生者)。

三、保障计划

(一)“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住院+重疾+意外)”,会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每次活动周期为一年,每人只能参加一份。保障待遇和相关规定详见附件3

(二)“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会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元,每人最多可参加两份。保障待遇和相关规定详见附件4

四、参保资金来源

(一)参保“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住院+重疾+意外)”资金采取:上级工会给予30%补助,校工会经费给予50%补助,个人承担20%

(二)参保“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资金采取:上级工会给予30%补助,个人承担70%

五、有关事项

(一)互助保障计划与商业保险不冲突。

(二)各单位参保人数不设比例要求。

六、办理方式和联系人

请以各分工会为单位(机关按各部门)于1020日下班前报送参保人员名单(附件1、附件2)至徐晓萌OA邮箱,并将本部门全体参保人员个人承担的参保金按照“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和“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分别转账至工会对公账户,并请务必备注好单位名称及保障计划名称,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中国教育工会哈尔滨商业大学委员会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自贸区支行

银行账号:08061201040009862


联系人:徐晓萌,电话:84892019


校工会

2023109


附件1. XX学院(部门)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参保人员明细表

附件2. XX学院(部门)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参保人员明细表

附件3:在职职工(住院+重疾+意外)实施细则

附件4: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实施细则

附件请至OA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