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专家、劳模、优秀教职工疗休养活动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3-06-01浏览次数 :

各分工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引领广大教职工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全面打造“有一种温暖,叫工会在您身边”服务标识,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省教科文卫体系统职工(劳模)疗休养活动的通知》(黑教科文卫体工发〔202315)精神,学校组织开展2023年专家、劳模、优秀教职工疗休养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疗休养对象

1. 疗休养对象为工会会员且近三年内获得校级及以上各类优先模人员和专家学者、教学名师、劳动模范。

2.原则上不得重复安排近三年参加过疗休养活动人员。

二、疗休养时间

2023年度疗休养活动分两批进行,每期7天。

第一批:2023711-717

第二批:2023811-817

三、疗休养地点、交通方式

兴凯湖模范休养中心、统一乘坐学校大巴车。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分工会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参加疗休养人员的推荐、资格审核和选派工作。

2.疗休养分配名额见附表(省级以上教学名师、专家、劳动模范不占部门名额)。

3.参加疗休养教职工必须身体健康,无严重的高血压、心脏病等心血管疾病,无传染性疾病。

4.参加疗休养人员全程集体活动,不得中途离团。

5. 两名人员以上单位请自行分批次报名。

五、报名方式

各分工会请在65日下班前,将本单位参加疗休养人员名单发至校工会李美杰OA,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团组批次分配原则上遵循本人申报意愿,最终时间安排以工会通知为准。


校工会

202361

附件12023年暑期疗休养名额分配表

序号

1

经济学院

80

2

2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52

2

3

管理学院

59

2

4

会计学院

78

2

5

食品工程学院

81

2

6

药学院

88

3

7

轻工学院

64

2

8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106

3

9

能源建筑工程学院

65

2

10

旅游烹饪学院

35

1

11

法学院

42

2

12

外语学院

85

2

13

设计艺术学院

65

2

14

金融学院

56

2

15

体育学院

39

1

16

基础科学学院

63

2

17

马克思主义学院

65

2

18

继续教育学院 职教学院   MBA中心

27

1

19

商务学院

48

2

20-21

英才学院 离退休工作处

10

1

22

图书馆 网络中心

84

2

23

机关党委

263

8

24

后勤管理处

84

2

合计


1639

50


附件2

哈尔滨商业大学2023年暑期专家、劳模、优秀教职工疗休养活动人员登记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疗休养批次

近年获得

荣誉称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8









9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