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唱响商大”庆祝建校65周年

发文时间:2017-06-20浏览次数 :

各分工会:

为迎接十九大胜利召开,进一步繁荣校园文化,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旋律,展现我校教职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增强全校师生的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经学校研究同意,决定在全校举办“唱响商大”庆祝建校65周年教职工合唱比赛,优秀节目在校庆期间参加庆祝展演。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全校教职员工

二、组织机构

主 任:李晓梅

艺术指导:贾妮燕 韩义军 赵金梅 钟 巍

成员:周洪武 刘立峰 潘月秋 各分工会主席

三、比赛时间:2017年9-10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比赛地点:北区大礼堂

五、奖项设置

1.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 三等奖:3名

2.优秀组织奖评选条件:领导重视,认真组织本单位教职工顺利完成比赛活动,并且有2/3(含)以上本单位领导参加合唱,均可获得此项奖励。优秀(指挥、领唱、领颂)奖若干名。

六、有关要求

1.各基层工会要把本次合唱比赛作为一项“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积极争取单位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在教职工中迅速掀起唱响主弦律的热潮。

2.服装要求统一、整洁,各单位自行准备。原则上会员全部参加,校工会按参演人数(100元/人标准)拨付给基层工会一定的活动经费。该项经费只限于参赛人员的服装补助支出和相关参赛支出,不得扩大支出范围。各单位要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严格开支。

3.比赛中要服从指挥、尊重评委、文明参赛、遵守参赛时间,按时入场退场。

4.各参赛单位于7月10日放假之前将本单位领队、组队学院、参赛人数、参赛领导名单及参赛歌曲(U盘)报校工会。

联系人:刘立峰

联系电话:84892019

附件:“唱响商大”教职工合唱比赛规则

../docs/20170629102956186116.doc

工 会

2017年6月20日